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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的价格自律行为,增强业主法律契约意识,形成“优质优价,质价相符”的价格环境,构建良性和谐的物业服务体系。吉安市住建局协同市发改委、市市监局制定了《关于发布吉安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》。对普通住宅范围、物业服务收费、以及电梯运行费、二次供水费、停车位租金及停车服务费等进行了具体说明。
明确物业服务收费从综合管理、房屋管理、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、公共秩序维护、绿化养护管理、保洁服务等方面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。四级最低, 收费标准为0.9-1.2(不含)元/㎡/月 ;一级最高, 收费标准为2.0(含)-2.5元/㎡/月 。
专项性收费一般按照据实分摊,也可以合同形式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,其中电梯运行费一般不高于0.3元/平方米/月、二次供水加压费用一般不高于0.1元/平方米/月。
停车位租金标准不高于300元/月,物业服务人可另外收取地下停车服务费不超过50元/月。
该通知不具有强制性,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,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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